close
看到蘇院長正義凜然的宣示:
半年內改善治安,否則下台,從此退出政治舞台以示負責時,
芭樂給他頭點到扭到的同意。
倒不是說有多憂國憂民、關懷社會啦,
因為治安不好,
對司法考生而言真的很傷腦筋耶!

為什麼?
還不就是這些時事都會變成考題,
連刑法老師都說,
為了配合教學進度,
台鐵馬上出軌為大家實例演練,
(刑法正好上到分則社會法益的公共危險罪部份)
不可不謂用心良苦啊!
聽得大家臉上好幾條線。

不曉得其他類科的國考有沒有這種慣例,
司法由於與生活息息相關,
每天打開電視、報紙就看得到,
所以熱門時事題特別容易變成考題,
像以前的阿里山森林小火車翻覆事件、八掌溪事件、璩美鳯光碟案......
都曾被命題老師改編成考題;
還有一些引起蜚議的判決,
像幾年前有個便利商店工讀生被中年怪叔叔強吻,
結果法官判決吻是國際禮儀,
所以此部份不罰,
法官罰”強”的部份,
此判決一出,
立刻被各法學教授和補習班選為教材,
每次上到這個部份一定要拿出來奚落一下,
刑法老師就說很歡迎美眉們和他打招呼時能以吻代替。
芭樂想,
這個法官一定很後悔作出這個判決吧?

民國九十五年至今雖然也不過才三個月,
但是細數這三個月還真發生不少事,
年前就一堆搶案,
運鈔車保全員監守自盜、銀行員利用職務之便五鬼運財,
年後更是熱鬧滾滾,
有救護車司機灌暴病患、稅務員知法犯法買賣發票、
警察子彈會轉彎,打死六樓觀看少女、
立法委員鼓勵民眾”人人得而誅之”......
最捧場要算台鐵,
先是自家五名維修工人被撞死,
然後鐵軌被破壞造成列車翻覆,
同學G就愁眉苦臉的抱怨,
書都已經讀不完了,
還發生這麼多新聞來湊熱鬧。

芭樂深有同感,
可別小看這些新聞,
如果你以為刑法是照字面上解釋那你就錯了,
舉例來說:
保全員和銀行員監守自盜,
你以為是竊盜或強盜嗎?
No!No!No!
不要以為有個盜字不是竊盜就是強盜,
最有可能的答案其實是侵佔,
因為在刑法解釋上,
強盜是易持有為持有,
侵佔是易持有為所有,
錢本來就在保全員車上,
不用竊、不用強,
車子直接開走就好咩,
所以是侵佔。

再舉另一個常見的例子:
地下錢莊將欠下大筆債務的債務人擄走,
要家屬拿錢來放人,
你以為這樣是擄人勒贖嗎?
No!No!No!
欠錢本來就應該還錢,
地下錢莊只是討回原本就屬於他們的錢而已,
所以沒有勒贖的問題,
要負的是擄人的妨礙自由及傷害部份刑責。

因此芭樂就在和同學討論,
那個灌暴病患的救護車司機,
究竟是業務過失致死、殺人還是過失致死?
這三個罪名看來很像,
但是刑度差很多,
癥結點就在於對救護車司機業務範圍認定到哪裏,
如果只是負責開車,
那就是過失致死,
如果兼負急救業務,
那就是業務過失致死,
如果明知道自己不會還硬插病患管,
喔哦!那就是最重的殺人了。

所以啊,親愛的蘇院長,
為了你的政治前途著想,
也為了廣大司法考生的福利著想,
請務必要把治安給拚好,
不過也不用到夜不閉戶的地步啦,
因為這樣一來也用不著司法人員了咩。

PS.常常聽很多人喜歡講過失殺人,
  其實這是錯誤說法,
  刑法上的殺人一定要具備”故意”之要件,
  既然都說是過失了,
  當然不是故意的,
  所以正確講法是過失”致死”哦!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wensbal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