歷經三天(7/28~7/30)很早出不算太晚歸的奔波後,總算結束第一ㄊㄨㄚ的司法特考,是說雖然考完了,也沒有什十麼解放感,因為八月底還有另一ㄊㄨㄚ會計師考師。突然覺得自己很會替自己找麻煩,沒事參加這麼高難度的考試,把自己累的半死幹嘛?(不是為了更安穩的未來和光明的錢途嗎?)


真的很累,讀書很累、考試更累。一早五點半起床去趕火車,路上的紅綠燈都還沒運作咧,我竟然比紅綠燈還早起!因為太早起,怕考試時支撐不住打瞌睡,還泡了一杯加了很多牛奶的三合一咖啡(我的水準只有到三合一啦,況且那麼早,就算想喝星巴克也還沒開),不過我可能想太多了,看到考題,想睡也很難。


第一天第一節考國文。測驗題的部份還好,我的文言文程度沒有退步,兩篇文章都看得懂;公文也還好,格式背出來,內容隨便掰一掰就行。是說現在政府機關的公文都馬電腦化了,內容打一打,印表機就會跑出一張漂漂亮亮的函來,格式整整齊齊的,真不曉得還考什麼公文?最傷腦筋的是作文,看到作文題目,我真的愣了十秒鐘有,馬的,哪個天兵老師出的題目?都民國幾年了,還在考『尊德樂義』這麼八股的題目?怎麼寫?只好把德解釋一遍、再把義解釋一遍,然後八股的解釋有什麼好處,寫得自己也不知所云,滿紙都是噁心的荒唐屁話。是說這麼八股的題目,也只能寫些很無聊制式的文章,我真懷疑那些閱卷老師,在這種炎炎夏日裏改這些作文,不會看沒兩篇就睡著嗎?


第二節考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;證券交易法今年又出內線交易了,包括今年,這好像是第三年出內線交易了吧?托趙先生的福,條文內容罰則記得一清二楚,只是不曉得我的解釋方法有沒有呷閱卷老師的意?商業會計法只考一題,又是我最討厭的罰責,唉,這些命題老師是整學生整上癮了是嗎?這麼愛考罰責?而且還是這種小不拉幾的法條,別說考生了,我相信拿去問司法院裏那些書讀很多的大法官們,也答不出來。


第三節的中級會計學反而很簡單,簡單到我不禁懷疑命題老師是不是在耍詐?也不是我小心眼,事實上很多老師好像都去德國留學過,然後都在萊茵河畔住過,所以都很喜歡來陰的,尤其是會計學,題目出的比答案還長(這不是誇飾法,事實真的如此),光看完又瞭解題目就要十分鐘,加上做答時間,有時一小時還寫不完一題。題目長,來陰的就更容易,日期給你出5/1、7/1,一沒注意,算整年份的金額,就一步錯然後全盤皆輸了,好心的老師看計算過程無誤,還會給個幾分同情分,來陰的老師,答案錯,管你計算式寫得多工整美麗,直接送你一顆大鴨蛋。


第二天,第一節考刑法與刑事訴訟法。除了偵察實務組,其餘的檢察事務官各組這兩科都是合在一起考的,而且題目上也會出得較簡單些。話雖如此,拿到考題時,我還是愣了一下,刑法的兩題(刑法刑訴各兩題,一共四題問答)全都是考正當防衛,我懷疑自己有沒有誤會命題老師的題意,又看了一次,沒錯啊,果然都是考正當防衛,只是第一題考防衛過當的過當,究竟該以故意論還是以過失論?第二題則是考挑唆防衛,就是明明是想打對方,卻故意激怒對方來攻擊自己好反擊回去,製造正當防衛的假相。


第二題還好,問題是第一題,過當到底該論以過失還是故意?課堂上可沒教到這麼深入,怎麼辦?這就是刑法有趣的地方,懂得法理,掰一下,就算不中,亦不遠矣。於是我把何謂正當防衛解釋了一次,再把故意和過失解釋了一次,最後再來個綜上所述,叭啦叭啦掰一堆似是而非的屁話,因為刑法本來就沒標準答案咩。


刑訴的兩題也不算太刁,第一題問何謂自由心證?正好在寫法官的學歷時有帶到,真是天佑我也,寫起來得心應手,一不小心還寫了快兩頁;第二題問拘提和逮捕之後的程序。不禁揣測,這題是在考詢問的過程嗎?還是之後的起訴審判程序?好像是前者吧?因為之前蘇建和案鬧得沸沸揚揚,刑訴就是因為蘇建和案及王迎先案而大幅修正詢問程序的,包括嫌犯得隨時選任辯護人及禁止不正行為(刑求逼供),所以我把答題主力放在詢問的原則上,後面再寫一點偵察起訴審判抓去關,算買個保險,萬一我猜錯,起碼這題不會掛零。


第二節的銀行實務就很令人咬牙切齒了,當下立刻覺得,當時把寶貴的周末拿來上銀行實務真是浪費時間,乾脆留在家裏睡覺還比較有營養。雖然銀行實務這一科本來就沒有標準課本,但歷屆考題總還會考些銀行法、票據法和洗錢防治法的東西,但是今年完全沒有,給你考什麼集合運用信託管理帳戶和應收帳款承購,馬的,老娘如果有錢開得起集合管理運用帳戶,還需要來這裏和你拼嗎?但是吐血歸吐血,答案還是要寫,怎麼寫?還是掰啊!我想每個經驗豐富的國考參加者,應該都會練就一身瞎掰的特異功能,看得懂,為了增加答案,讓答案內容看來豐富,要掰!看得懂但不會寫,更應該要掰,不然交白卷多難看;看不懂當然不會寫,也還是可以掰,而且要掰得更臭更長,讓閱卷老師看到最後才發現被耍了,來個一報還一報,你出鬼題目刁難我,我也要把字寫得很小,刁難你的老花眼!


第三節考法學知識和英文就沒什麼好說的了。以前只考憲法,八十題測驗題,一題1.25分,滿分一百,起碼都可以考個九十幾,拉一下平均分數,現在增考法學緒論和英文,滿分還是一百,但要考六十分就變難了,別說要拉高平均分數,別拖垮平均分數就要偷笑了。而且加考後要唸的書又變多了,財經組本來應考科目就多,這下更是雪上加霜,主要科目都唸不完了,誰還來管你這種只出十五題、一題只有二分的小咔(憲法15題、法緒15題、英文20題)?投資報酬率太低,所以乾脆不唸的人很多,反正都是選擇題嘛,不知道就通通都選B或C就好,尤其是英文,有時矇著眼瞎猜還比自己認真做答分數高哩。


終於挨到最後一天了。最後一天只考兩節,但都不是好惹的科目,上午考稅務法規,下午考審計學。老實說,考到最後一天,已經手痠腦殘了,手痠是因為考的都是問答題,每次試卷發下來就得拼命寫拼命寫,最好把七面的答案紙通通寫滿,這樣做有幾個好處,一、老師以為你都會,所以洋洋灑灑寫那麼多;二、因為老師以為你會,又寫那麼多,所以懶得看,只看前後,破題有對,結論又正確,分數就給了;三、就算閱卷老師有認真看,覺得寫得不完全對,但是看在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的部份,多少會給個一、二分同情分數。可別小看這一、二分,有時候上與不上,就是這點些微差距而已。


稅法的命題很中規中矩,兩題簡單兩題難,命題老師很好心,只要有讀書,就可以拿到基本分,難的部份,則是各憑本事了;至於審計,看到題目時,我腦海中立刻浮現審計老師雙手插腰,仰天狂笑的畫面,可以預料的是,他一定會在新班開課時,驕傲的說,全部的考題都在他特別強調的重點裏面。


我想說的是:老師,你料事如神我很佩服,但是我的腦袋已經裝不下了。唉,明明最後一題的特殊目的查核報告,考前才剛掃過呢,但是看到題目時,腦中只剩一片空白,雖然後來勉強想起了四、五種,但最一種無論如何就是想不起來,最後火大的寫了”其他”,一同應考的同學聽了哈哈大笑,因為所有的答案都會有一個其他,唯讀這個沒有。我回說,我知道啊,我只想讓閱卷老師知道,我知道特殊目的查核報告有六種,只是最後一種老娘想不起來而已,所以就算好笑,也一定要寫上去。


於是,三天的大考就這樣圓滿落幕了,搭火車回台南時,只覺得有種被掏空的呆滯感,然後身體很疲憊。因為這三天來,天天五點半起床,但是晚上依然是十一點多近十二點才睡,沒辦法,晚睡習慣的人,與其早早躺在床上翻來覆去讓自己睡睡醒醒,更累,不如等到睡意襲來然後一覺到天明來得精神氣足。


不過累積了三天的疲憊畢竟不容小覷,星期一(7/30)本來想看完重播的交響情人夢再去睡的(重播到凌晨一點),結果只撐到第一個廣告就覺得撐不下去了,眼睛在晃、腦袋在搖,只好關上電視去睡覺,唉,結果少看了一次真澄的爆炸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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